洗衣粉有法管 違者處10萬元
為確保消費者權益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表示,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, 5公克至10公斤包裝的洗衣粉及肥皂絲將納入定量包裝管理。
標檢局表示,定量包裝商品生產或輸入者應依規定標示淨含量,如未依法定度量衡單位標示,或標示量與實際量誤差超出法定範圍,經通知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或1年內抽測有2次不合格者,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、50萬元以下罰鍰。
標檢局指出,這次納入定量包裝管理為淨含量5公克至10公斤包裝的洗衣粉及肥皂絲,自102年1月1日起,將依據「度量衡法」、「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」、「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技術規範」及「定量包裝商品管理作業須知」等法規,進行市場購樣及抽測。